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治理步伐(试行)》的通知
恩施州建发[2007]23号
各县市建设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治理步伐(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
管 理 办 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增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治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凭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治理步伐》(恩施州政发[2006]6号)及现行的国家、省技术标准和治理划定,制定本步伐。
第二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历程中的质量治理,适用本步伐。
第三条 州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卖力全州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治理事情,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卖力本行政区域内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治理事情。
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分派合做好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治理事情,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所使用的主要原质料执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所生产的产品实施按期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的投诉和举报。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卖力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治理的具体事情,履行下列职责:
�。ㄒ唬┘觳樵ぐ枭唐坊炷辽笠档闹柿堪芴逑档脑诵凶纯�,并实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报告。
�。ǘ┒栽ぐ枭唐坊炷辽笠邓褂玫闹饕柿现葱泄冶曜记榭鼋屑觳�,并可组织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入的比照试验,并将检查情况实时向社会宣布。
�。ㄈ┒栽ぐ枭唐坊炷辽笆┕だ讨蟹浩鸬奈シㄎス嫘形�,依法予以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分依法处理。
第五条 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进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必须持有效的资质证书到州、县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第六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质量包管体系,制定须要的技术治理和质量检查制度。建立质料、生产、设备、销售四大台帐。严格按执法、规则、规章、技术标准和资质品级要求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
第七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需双方应按有关划定签定供需条约,供需双方须严格按条约履约。
第八条 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所用的原质料应当由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自行接纳,任何单位不得指定质料生产厂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九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增强对原质料的治理,所有原质料必须凭据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和检验,做到及格证与检测报告对应,并有纪录。检验及格后的方可使用。验收和检验资料存档备查。泛起缺乏格的原质料和制品的质量信息,应实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并附加相应的检验报告。
第十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散装水泥。
第十一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专项实验室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分的计量认证并取得计量及格证。试验室应实行主任卖力制,并设有专职技术(质保)卖力人,主要人员变换时应实时将变换后的相关质料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应将试验任务量的30%对外送检,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委托条约和检测资料应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主要设备进行按期保养和维修,坚持设备完好。搅拌楼计量设备的精度应切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划定。计量器具除按有关划定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分进行检定外,还应做好企业的自检事情。
第十三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增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质料员、检测员、质检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分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
�。ㄒ唬┏龀Ъ煅�。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设置专人,凭据技术标准和条约要求对出厂的商品混凝土的拌杂物性能和强度等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应作纪录并存档备查。拌杂物性能不切合要求的商品混凝土不得出厂。
�。ǘ┙换跫煅�。交货检验应有供需双方代表加入,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所在见证取样,进行标准养护后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五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生产单位对进场的每一车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及格后,施工、监理及生产企业的相关人员应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纪录》上会签。验收内容包括:
�。ㄒ唬┤啡显ぐ枭唐坊炷恋那慷绕芳丁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纪录相应的技术参数。
�。ǘ┘煅樵ぐ枭唐坊炷恋陌韬褪奔�,纪录搅拌运输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时间。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和后至进场时)凌驾技术标准或条约要求的,应当退货。
�。ㄈ┎舛ㄔぐ枭唐坊炷恋奶涠��;炷寥肽J钡奶涠炔宦闾踉家笫�,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认为条约划定的坍落度无法满足泵送要求而需调解坍落度时,在征得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需重新试配及格,方可通知生产企业调解。
�。ㄋ模┘觳庠ぐ枭唐坊炷涟韬臀锏男阅�。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监理)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见证下,凭据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进场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见证取样并编号,待养护到期后实时送检,检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取样纪录由三方配合会签�;炷涟韬臀锾厥庖笙钅康募煅榘垂┗跆踉荚级ń�。
第十六条 工程交工时,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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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ò耍┥唐坊炷脸龀е柿考案裰っ魇椋ㄖっ魇橹斜匦胩钚椿炷燎慷绕芳�,入泵坍落度、凝结时间、泌水与压力泌水、表观密度、含气量等拌和物性能指标)。
�。ň牛┥唐坊炷两换跫煅榍慷仁匝楸ǜ妗⑶慷绕蓝ㄍ臣平峁�。
第十七条 违反本步伐划定的,依据有关执法、规则、规章的划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本步伐自宣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