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关系到包管性住房政策的有效落实。为进一步增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包管性住房质量,经研究,定于10月中下旬对全省包管性住房质量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规模
在建的包管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革新房等。其中:市、州城区抽检2项工程,抽查2个所辖县(市),每个县(市)抽查1项工程;省直管市抽查2项工程。具体工程由检查组从外地在建项目一览表中随机确定。
二、检查内容
�。ㄒ唬└鞯乜拱苄宰》恐柿考觳榛蜓膊椤⒊椴榈那榭�,对工程质量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ǘ┕こ滔钅恐卫砬榭�。包括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条约治理制、工程监理制等落实情况。
�。ㄈ┙ㄉ琛⒖辈臁⑸杓啤⑹┕ぁ⒓嗬淼雀鞣皆鹑沃魈搴褪┕ね忌杓莆募蟛椤⒐こ讨柿考觳獾扔泄氐ノ患跋钅烤怼⒆芗嗟戎匆等嗽�,执行国家执法、规则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ㄋ模┕こ淌堤逯柿壳榭�。重点检查工程地基基�。ǖ鼗⒆觳馐欠袂泻霞际醣曜肌⒐娣兑螅┖椭魈褰峁故┕ぶ柿浚ㄎ惺〗ㄖこ讨柿考喽郊煅椴馐灾行亩允芗旃こ袒炷燎慷取⒏纸畹冉邢殖∈堤宄椴�,并出具检测报告,作为质量评价依据)。
�。ㄎ澹┘际跷募柿锨榭�。包括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监理资料、建设单位报建报监等资料。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3个组。检查组成员划分由勘察、设计、质监和检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检查方法为听取各地包管性住房情况汇报,抽查现场实体质量,查阅有关资料。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十堰、襄樊、随州、孝感
第二组:天门、仙桃、潜江、恩施
第三组:黄冈、鄂州、黄石、咸宁
各组检查结束后,统一集中检查武汉市。
四、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从10月18日开始,时间一周左右,赴各地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荆州、荆门、宜昌三市因在近期全省质量监督巡查中已抽查包管性住房,本次检查暂不列入,请以上三市及神农架林区建设主管部分依据省住建厅这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迅速组织一次自查,检查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省质安总站。
五、有关要求
�。ㄒ唬┍敬渭觳槭锹涫到衲臧苄宰》渴虑榘才诺闹匾俅�,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包管性住房质量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书面情况介绍、在建项目一览表、相关文件资料等有关准备事情,并填写好自查表格(见附件6、7)。
�。ǘ┒约觳橹蟹⒚魑シ从泄刂垂媛稍蚝凸こ糖恐菩员曜嫉�,检查组将下达执法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责成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处分,并作为企业不良纪录予以宣布。
�。ㄈ┍敬渭觳榻崾�,省住建厅将通报检查情况,对事情不力致使包管性住房质量差劲的市、县,将对主要领导约谈问责,督增进一步加大事情力度,确保质量宁静。
�。ㄋ模└鞯匾岷鲜导是榭�,增强对包管性住房质量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实时催促整改。同时,要对外地区包管性住房质量情况进行认真剖析研究,总结经验,查找差别,提出相应的整治步伐,并将剖析、总结质料实时上报省质安总站。
联系人:董文斌 联系电话:027-6887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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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受检包管性住房基本情况表
2、包管性住房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行为检查表
3—5、包管性住房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勘察、设计、施工)
6、在建包管性住房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
7、在建包管性住房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